2007/12/03

總愛徒步瀏覽人文風情-2

說來為何喜歡徒步街道瀏覽人文風情呢?

以往在做視覺設計工作時,在意的就是設計品實際呈現出來的效果,而非在螢幕上或是印表機打出來模擬稿。以戶外廣告設計來說,實際的比例、搭配的環境、所在的位置、打光不打光、是什麼材質顏色的框、建築物的位置,以及最重要的是與消費者之間的關係。

我常會在一張有興趣的海報旁,觀察著消費者專注的狀況。
有時表現很繽紛的海報內容,消費者是看都不看,是擺放的位置問題還是設計力的問題?也常看到有人在海報前看了老半天,需要請服務人員解說,才會點點頭離開,是說明性不足還是刻意安排的模式?我自己倒是有幾次順著海報的指引走,幾分鐘後很順利的回到原地:P

很多變數是實際展現於世人,被消費狀況決定著。但時常數據未必說明著一切,像是問卷調查,時常因為問卷內容、選項的模式,甚至問卷引導人會影響著消費者填寫狀況,一張張問卷累計起來,可能就產生一個實際的落差。

視覺設計其功用在於:吸引注意、訊息傳達、視覺引導。但更重要的是為了什麼目標而做。
許多人討論的風格表現,在功能的角度而言,還是在吸引注意與訊息傳達,因此風格需要依照目標對象以及要傳遞的內容來作判斷

進一步的就能考量,廣告文宣品應該以什麼媒材、尺寸、位置等等來呈現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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